搜狐网的IT和女人频道在未经作者同意,就转载了博客网和新浪网发表的文章,其文章作者秦涛于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将搜狐推向了被告席。据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经为此立案。
作者秦涛被搜狐网转载的文章分别是:《百度疯了,麦莎来了,阿里巴巴卖了的第六感觉》和《博客世界女人为王》两篇文章。
作者针对搜狐网的转载问题的网页作了公证处理,并提出了10万元的赔偿金额!据法律界人士透露,作者秦涛对自己博客发表的文章已经明确了版权问题,搜狐转载时就应该注意这点,对于赔偿的要求也是根据搜狐网的流量进行的评估、测定的。
作为博客网的博客,我也曾在发表自己作品的时候公示了版权为作者所有,也曾发表了《博客专栏作者的著作权是权益吗?》一文,地址:http://column.bokee.com/104661.html。也呼吁了《复制、粘贴、转载他人作品要当心了!》,地址:http://column.bokee.com/123260.html。我们作为博客、作为原创的博客,我们面对博客作者秦涛的被侵权行为,我们应该作些什么呢?难道,我们在支付了电费、上网费,劳心、劳力的写作出来的作品就任其转载吗?
作者秦涛的维权道路不一定能走的坦荡,莫非你我就不能作些什么来声援我们的博客网友吗?
伸出你我的手,让我们共同来维护博客的权益吧!
博客网博客秦涛在3月15日打响网络转载维权的第一枪
2006-3-22 09: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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