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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旧帐、揭隐私:为什么博客闹得大家心神不宁!
2006-3-23 10:52:27
信息时报

     1980年代从国外舶来一新兴学科,叫“未来学”,有一阵很轰动。对“未来学”的言论,当年各界的评说不一。有说“居安思危”是真科学的,也有人嫌其“危言耸听”的。本来我是不太确信的,可最近出现的一系列与开博客有关的公众人物新闻,似乎正在提供有力的证据——“同学”博客里的周涛“旧事”、杨恭如博客里对周海媚得病的“爆料”、宋祖德在自家博客里狂骂演艺界……

  不管事主是伤害者,还是被伤害者;总之这些热闹,在Blog出现之前的年代是可以部分幸免的,主动跳出来伤害别人,一般是要够胆承担法律责任的。可在半自言自语或私家客厅性质的博客里发言,大家的胆子就会大一点。谁背后还不议论个谁呀,你总不能取消人权吧,可问题在于:这种人权产生的后果有可能是广泛传播,进而侵犯别人的权益!

  Blog的本质,与其说“电子日记”,不如说是“私人电子日志”。因为日记一般不能示人,隐私的成分很重。日志则是可以让别人看的,可用来记录并部分传递信息。谁要愿意在日志上贴自己裸照,大家也不反对,您自己都不在乎了,谁还在乎呀?反过来,你要是贴你邻居家姑娘的裸照,那你就是找抽了。可是,类似的事找抽也有人去干,因为不少人总以为Blog是自己私人的事。而个别知道“它不是私人的事”的人,有时又会利用别人的这种“以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新技术革命的成果进入生活,可能会给人增加被伤害的机会,但操纵这一伤害的,到底是人,应对伤害的,当然也还是人。所以没什么可怕的。玩新玩意儿的时候,能坚守以往道德底线的当然最好,没有坚守,法律自会让人付出代价。只是媒体、舆论和从事与心灵有关工作的人士,需正视并指出这个趋势。毕竟博客这类玩意儿虽属小器,却也于一不留神间,分别通向了人精神的明与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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