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时代真的来了,不管是谁,只要有兴趣,都能在网上“博客”一下,露一小脸。话语权掌握在自己手里,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博客火起来了,广告商和出版社都追着来了,网络造就博客名人防不胜防。博客的商业价值开始诱人了,于是,博客与网站如何分账便提到了议事日程,于是,有人预言,个人门户将终结WEB2.0。
可是,中国的博客们正火,中国博客也正乱。自信的美女博客脱掉衣服,裸给你看;当红青年作家容不得批评,大骂学者;急于出名的女博客状告网站,一开口就索赔10万……泄漏隐私、侵权、谩骂,甚至诽谤、诈骗,失控的博客越来越多,失控的博客行为也越来越多。
互联网本来就是一个集市,赶集的人大吵大闹也很正常。问题是,吵也要吵得文明一些,堂堂的青年作家脏话连篇,犹如泼妇骂街,实在有伤大雅。闹也要闹得合理一些,博客的版权尚在法律未开垦的处女地,无章可循,无案可查,向网站讨个说法,也无可厚非。
不管怎么看,博客都不能无所顾忌地乱下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大乱走向大治,有一个过程,博客能否形成一个大有希望的产业,没有游戏规则不行!
日前,中国的第一份《博客公约》出来了。用心良苦,其意可嘉。但是,仅有9条的公约,能规范中国博客的全部行为吗?这个公约究竟能产生什么样的约束力呢?有媒体总编明确指出:“这种行业自律条例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无法像法律法规一样强制实行,所以个人认为仅仅有《博客公约》是不够的,如果失控,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当博客失控之后,为博客立法显得非常重要。比如,女博客状告搜狐侵权,依据什么法规呢?把传统的著作权拿到这里,有效吗?网络转载付费还没能真正实行,是否适用于博客?还有,作者是搜狐的博客,搜狐把她的文章提到相关页面上,是不是转载?即便是转载,要不要付费?
这一起博客状告网站侵权的官司是个先例,从这个角度看,女博客告搜狐,是要有一种献身精神的。
我们期待着中国的博客会健康发展,走向繁荣,走向兴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