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报纸时学会了一个新英语单词:dooce。创造这个词儿的人是一个叫HeatherAmstrong的女子,她在2001年创办了dooce.com,一年后因为在文章中描写了自己的同事而被公司开除,从而成为第一个被dooced的博客写手。
从此以后,因为写博客被炒鱿鱼的人,都可以被称作dooced。
Ifireyou,因为你上班时间干私活儿,因为你占用了公司的资源,理由冠冕堂皇。
ButIthinkIgotdooced?notfired,因为上班写博客的人到处都是,为什么单单解雇我?肯定是因为我在博客里泄露了公司的机密,比如老板的智商。
所以,dooce的核心内容是:因为博文涉及了公司(或业务或人格)而被解雇。这里有个小小的细节要注意,那就是:假使你的文章与工作无关,即使它是创作于上班时间,老板也无从察觉。然而,吊诡之处也在这里:要不是在工作中受了委屈,一腔幽怨无处发泄,我,以职场为内容的博客写手,写个什么鬼博客呀!
嘿嘿:不厌其烦地描写自家孩子如何屙屎,老板如何能对号入座?你必是写过“昨天那个倒霉客户说他喜欢紫色,而我们的笨蛋老板竟然随声附和:给他画两只茄子!”
从此后,老板的日常生活又将增添一项新内容。鉴于博客作者多使用化名,故而将其对号入座一一抓获,对老板来说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这是一项智力训练,这是一个脑筋急转弯。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糟的时代。老板的日子也将因此而生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