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春晓 | 原始出处:互联网实验室 | 2006-12-6 15:02:19 | 已阅 4788 次 |
基金业在转型。企业转型也好,行业转型也好,无非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制度方面,二是技术方面。上周在珠海参加一个关于特许经营会议,会议涉及特许经营如何与电子商务结合的问题,也就是说,特许经营这样一种制度创新如何与电子商务结合起来。基金业同样是这样,除了制度创新,也有技术创新。从整个证券行业看,十多年来,我国证券行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在技术创新的推动下朝前发展的,包括网上交易、电子商务,以及将来必定大有前途的移动商务。
近年来,所有行业都面临互联网转型问题。制造业如此,流通业如此,电信业、证券业,甚至软件业也不例外。比如软件业,现在谈论软件与几年前已经大不一样了。互联网是影响软件业的第一大因素,从以前把产品一个一个地卖给用户,到现在通过互联网大量地“租”给用户,交付方式和服务方式都在变革,软件业与互联网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甚至可以说,包括搜狐这样的互联网企业,本质上就是软件企业,不过它是一个运营在互联网上的软件企业,是通过互联网提供软件和服务。
强调转型二字,而不仅是应用。实际上,任何时代的商务模式都是与当时的信息技术相匹配的,古代也不例外。受新兴信息技术的影响,产品和服务会创新,业务流程、组织管理和商务模式等也会发生一系列变革,与此对应的就是一个基金业整体的互联网转型问题,即如何从传统的基金业转型为基于互联网的基金业。有一个概念,我们称为“网基服务业”,即基于互联网的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互联网被引入基金业后,也会有新的动向、新的形态,也会出现相应的“网基基金业”。
应当借鉴电子商务领域中一些比较好、比较成功的做法,用于基金业的电子商务转型的各个环节。比如互联网的一大优势是“网聚人的力量”,基金业可以通过互联网聚集海量散户、网民和网商,形成强大的集体性的基金购买,大规模降低交易成本,这既有益于基金公司,也有益于基民以更低的成本购买基金。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可以构建和运营各类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交易服务平台、业务服务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以及服务于整个基金业的全程电子商务平台。纵观电子商务发展,企业“自给自足”运用电子商务的方式渐渐消弱,而充分运用规模化、专业化第三方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正在成为未来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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