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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一场充满铜臭无关正义的商业战争
2007-4-30 11:19:31
互联网实验室

    知识产权始终是一把悬在中国人头上的达摩克利剑,,因为盗版在中国可谓是繁荣昌盛,随手一抓就是一大把。前段时间,雅虎中国也因为音乐版权问题被起诉,败诉后不得不撤消了许多的有效MP3链接,影响了流量和形象。至于普通民众使用盗版的经验,也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

    在加入WTO之后,知识产权保护是一座我们必须面对的高山,我们只能积极应对,苦练内功,以便登过这座高山。通过熟悉国际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与国际大谔们斗智斗勇,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对于每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来说,可谓是任重道远。
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说,这是一场商业利益重新分配的战争。对于这场战争,客以任何高尚正义的头衔都会显得做作虚伪。商业资本,逐利本性。在市场化条件下,运用适当的法律规范市场的行为是必要的,但是在日益浮躁的商业竞争里,这场战争已经有点出格变味了,变成了资本与创新的博弈,暴利对市场的垄断。

    和所有科学上的发明一样,知识产权也是在前人已有基础上的一种创新,而且这种创新被应用于商业用途,可以满足人们某些方面的需求,必要的保护是对创新的肯定和鼓励。可是人类的行为一旦和利益挂钩,有的时候就会变味或者过火,目前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就存在这种过火的嫌疑。

    在这一场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名行垄断暴利之实的战争中,我闻到浓烈的资本铜臭味,看到资本逐利的丑陋嘴脸。这是一场无关正义的战争:垄断资本们义正词严的反盗版申明在我眼里显得虚伪做作,我很想对它们说:为什么不考虑一下自己的社会责任感?用高价来榨取用户的口袋能让你们有持续发展的可能吗?如此高调正义使者一般为自己牟取暴利有助以提升自己的社会形象吗?这是一个负责任大公司的理性诉求或者是被利益冲昏了头的蛮撞无礼?

    我并不鼓励盗版,因为盗版违法。但我不会义正词严的谴责盗版,因为许多时候盗版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而这会让那些谴责显得势利无耻,令人嫌恶,下面举几个这样让人厌恶的例子。

    冯小刚前段时间也在怒斥盗版,说盗版不如一条狗。当然的,从前冯导也买过盗版,所以有点泼妇骂街一样的把自己也骂了一回,这让我对冯导的美好印象蒙上了一层阴影;还有娱乐业巨头迪斯尼正在说服政府,为即将到期的商标保护时间由50年延长到70年,以保证自己继续垄断经营,让资本继续高枕无忧的获取暴利;最后一个例子,是关于那些正版的软件惊人的不合国情的价格,象微软的VISTAL,市场报价将近3000人民币,快赶上攒一台PC的价格了,可是它的平均成本有多少呢?

    在我看来,这些都是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火”行为。实际上,合理适度的保护知识产权是应该提倡的,但是在资本大行其道的时候,这种“过火”行为却有违保护知识产权的初衷了,因为往往受保护的是资本的获利冲动,并不能鼓励发明人的创新和权利。想想看,那些利润,有多少拿去鼓励创新了?这是企业必然面对的问题,在资本和创新的博弈里,如何遏制资本破坏性的暴利冲动,鼓励继续创新的欲望。
这一场追逐利益的商业大战,与正义无关。那些指斥盗版的成功人士的行为显得底气不足的虚伪。而我已经注意到一些务实勇敢的商家,已经把正版软件的价格降到了普通民众可以接受的位置,例如瑞星等,此举也为它带来了更多的市场份额和用户的支持,比起其某些贪的无厌的商业大谔张开血盆大口的丑样,它们可是理智的太多了。

    在企业社会责任感逐渐得到普遍认同的今天,那些个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火”行为,一定会给自身企业带来难以估量的影响,为了资本一时的逐利冲动而破坏企业自身可持续性发展的行为,只是体现一个企业短视自杀的愚蠢。是竭泽而渔作出短期繁荣的假象呢?还是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感,与员工客户一起为成长的市场打拼呢?这是企业家必须面对和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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