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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企业之外的反垄断任务更加艰巨
方兴东
2008-8-6 14:28:03
互联网实验室

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 方兴东

    反垄断不仅仅是制约企业的事情,还有更多企业之外的滥用垄断的行为值得关注。

    高科技领域反垄断相对比较简单,因为没有太多的行政垄断,大多数是通过市场竞争获得的事实垄断。只要不滥用垄断地位,这些企业应该就是市场竞争的胜利者和优秀榜样。

    互联网实验室2008年度《中国高科技领域垄断调查报告》(0.1版)是一个阶段性成果,研究了第一批37家具有垄断力量(市场控制力)的企业。这个名单还会继续增加,相关企业如果包涵产业上下游,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等等基础行业的企业,估计数量还要有数倍的增加。

    在这些企业之外,更多更复杂的滥用垄断行为值得关注。最典型的包括:

    1、高科技领域的行政垄断问题。虽然没有传统领域那样突出,但是,在中国高科技领域,借助行政力量行使垄断,并且滥用垄断的也不能不考察。比如CNNIC等机构,都是值得自己好好审视的。

    2、联合垄断问题。全球五大唱片巨头形成的寡头垄断,六大电影公司形成的电影领域的寡头垄断,以及一些传媒巨头形成的寡头垄断。这些垄断行为不是以单一企业来体现,而是通过联盟方式,或者以这些巨头为幕后力量组建的协会和机构,比如美国唱片协会(RIAA)、美国电影协会(MPAA)、商业软件联盟(BSA)等等,都是以背后的垄断力量为基础的联手行动。非常隐蔽,但影响非常深远。

    3、标准垄断问题。标准垄断,以及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越来越突出。除了国外机构,比如DVD标准联盟、通信标准等等之外,国内很多标准方面也存在非常严重的滥用垄断行为。这个方面,也是值得关注。

    4、知识产权垄断问题。知识产权是一种垄断权,滥用知识产权也是越来越泛滥。所以,很多企业,可能本身没有足够的市场垄断地位,但是,由于其掌握的知识产权,有可能形成滥用,触犯反垄断法。所以,反垄断不是极个别企业的问题,而是一个非常普遍性的事情。

    总之,反垄断不是反对少数企业,根本目的在于建设一个健康的竞争环境。这个环境的形成,是靠各个方面各个层面的制度建设,和行为规范来实现的。

互联网实验室简介:

互联网实验室(http://www.chinalabs.com)创立于19998月,是中国互联网第一研究机构。自创建以来,长期为中国顶级高科技企业提供高端服务,见证并参与了中国互联网的创业与成长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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