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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厦门媒体报道,厦门正在酝酿一项地方法规,要求厦门的网站取消匿名发帖,论坛贴文先审后发。正在讨论中的处置办法要求,今后在厦门的网站上发帖,必须用身份证上的名字。
一个地方在网站内容监管方面率先立法,在全国据说“尚属首次”。
但是,在国家还没有就这方面内容立法的情况下,一个地方的立法实效如何,是很值得怀疑的。互联网可谓无远弗届,就算厦门市在自己的“地盘”上能够控制得了“舆论”,但又如何能够控制得了在其它地方的网络舆论呢?这种努力,撇开动机不说,其结果本身就是不容乐观的,而这还不是问题的根本。
已经有许多实例表明,网络上不是可以随意撒欢的地方,也有规则,当然要遵守一定的法律。但如此网络立法,以实名制来一统网络江湖,如果说有必要,也是相关部门为了“省事”的需要:想说什么,要得到我的允许才行,否则就请闭嘴。这种做法,不说是膨胀的权力欲作祟,也是虚妄的行政权被滥用了。
通过“网络立法”实现审查制,“贴文”先审后发,这种违背网络自身规律的做法,其后果必须是导致网络论坛凋蔽。“尽在掌握中”的结果,必然是使得舆论寻求其他出口:比如外地的网络论坛,比如手机短信,如果厦门市顺势而上,阻断网络、检查手机的话,结果人们不是还可以“道路以目”吗?你总不会不让人使个眼色吧?网络舆论的特点之一,就是匿名性。想让网络完全透明,以实名制来一统天下,不过是想当然。
有意思的是,负责发布《厦门市互联网有害信息和不良信息管理和处置办法》的厦门市工商局副局长田锋说,“反对PX项目的事情出来后,政府觉得对网络内容应该管管了。”此君可谓一语道破天机,但是,厦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林聪明否认了这个说法。他说PX项目事件和制定该办法之间没有关系。两人的说法不同,说明厦门市有关方面对待网络舆论的态度是很值得玩味的:多干少说,免犯众怒。但有些事情,不是你不说,别人就看不出来的,把天下人都视作白痴,其做法本身就是愚蠢的。
网络舆论,已经越来越重要,在现实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但我们不能妖魔化网络舆论,而是要学会适应网络时代的舆论生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和引导,而不是硬生生地封杀,想把网络掌握得滴水不漏,不仅是虚妄的,也是可怕的。而网络舆论的积极作用是明显的,它可以促进社会管理,成为有效的“排气阀”、“舆论镜子”,实现民意表达。
网络论坛形成的强大舆论力量,对政府决策和管理运作起到很大的影响,这在近两年表现得日益突出。网络使得普通受众拥有了话语权,为公众参与民主决策提供了途径。各大网站的留言能充分表达民意,形成观点化、总结化的网络舆论,所以自然而然开始影响政府的决策,而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在关注网络舆论这一重要的民意平台。中央政治局会议在2007年的第一个季度内,就两次专题学习研究“网络文化”;每年全国“两会”闭幕后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回答记者的开场白,都首先提到网民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对网民的鼓励,也是对网络舆论的尊重。
希望各地慎推“网络实名制”,给网民们一个自由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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