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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备受关注的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各方看“法”层出不穷但良莠不齐。就在华为“辞职风暴”引发网上热议之声未了之时,有着“中国IT企业教父”之称的柳传志近日在纵论联想控股的发展规划时,忍不住“坦言”——国家政策对企业来说太关键了。比如说《劳动合同法》太注意照顾现有企业里面员工的利益,而这样实际上对于企业的发展是不利的。比如说签订永久的合同协议,或者是合同协议到期了要补偿这个问题,这样做了以后会带来什么问题呢?这个最直接的问题是企业发展大了的话,这方面负担弄得太重了(《第一财经日报》1月1日报道)。
在这个人们能用自己头脑思考且能相对充分表达意愿的年代,哪怕是著名企业家的观点也很难一呼百应,垄断话语权。柳传志的看“法”会得到多少人的拥护,从网上跟贴一片反对之声就可知晓。他的看“法”之所以有失偏颇,表面上在于对新法的误读,比如错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作“永久劳动合同”,实际上源于植根一些IT企业家心中的那种对劳动者权益的固有傲慢与偏见。这种傲慢与偏见,从近几年IT业频出“劳工门”事件就可得到佐证:富士康“血汗工厂”、华为员工猝死事件、百度闪电裁员、IT公司监控员工……这也就难怪新近发布的2007年度中关村IT企业人力资源状况调查结果显示,IT从业者工作信心较低(《中国青年报》2007年12月31日报道)。
对柳传志如此看“法”的评论,绝不是无中生有、乱扣帽子。笔者通读新《劳动合同法》,体会到的只是立法者对劳资平等的精心呵护之情,还真难以看到“太注意企业员工利益”的偏袒之意。如果确实有偏袒之嫌的话,那么只能说明我们过去对劳动者权益关注得还不够。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强资弱劳”的情况在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中有愈演愈烈之势。外资、私有企业主甚至部分国有股份制企业把剥夺劳动者权益作为增加企业利润的举措,导致劳资关系极度恶化,劳资纠纷频频发生,有些甚至演变成群体事件,一度成为社会最刺耳的不和谐音。新法就是要对过去对这种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够的问题进行纠偏,让劳动者权益理性回归。站在这种公平的立场来审视新法,是断然不会得出新法“太注意企业员工利益”的结论的。当然,如果把企业和劳动者对立起来,且把劳动者当作企业赚取利润的工具甚至负担的话;那么,站在企业的立场上,说新法“太注意企业员工利益”也就不足为奇了。
众多IT企业面对新劳动法的这种躁动和不安,是企业往自己脸上贴上了对劳动者权益的傲慢与偏见的鲜明印记。当这些IT企业沉浸在自己通过提前解聘、劳务派遣等新招应对新法的喜悦之时,殊不知,他们的知名度在上升、美誉度在下降,企业做大做强的根基在动摇。这是因为,一个连员工权益都不重视的IT企业,其生产的IT产品再好(恐怕也很难生产出好的IT产品),也不会得到消费者的青睐。
员工是IT企业发展的最大财富。实践经验证明,凡属竞争力强的IT企业,都是重视人本管理、劳动者权益的企业。世界知名企业做大做强的秘诀各个相同,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就是对人才的重视和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由“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首创的“终身雇佣制”就成就了松下电器公司等许多知名企业。当然“终身雇佣制”不一定就是一个好东西,但里面蕴藏的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却是值得借鉴的。
如果我们的IT企业要成为一流的企业,成为永续发展的企业,那么我们的IT企业家不妨抛弃对员工权益的傲慢与偏见,以积极心态去学习劳动法、执行劳动法,其结果只会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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